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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May 5, 2014

卡巴星教會我們的事

【卡巴星教會我們的事】讓卡巴星為我們上一堂課

  • (圖:星洲日報)
卡巴星驟然逝世,這個消息舉國震驚。放眼目前的馬來西亞,生前萬民景仰、死後備極榮哀的人沒有幾位,而卡巴星是其中一位。

他一生都在追求公平與正義,他的成就絕不僅僅是一位國會議員、一位資深律師,他更是我國政壇和法律界的典範。

卡巴星這個名字,深深烙印在我國的歷史長河當中,然而身為在野領袖,學校的歷史課本不太可能會記載他這一號人物。因此,【新教育】今天利用一些篇幅,來讓卡巴星為我們上一堂課。
第一課:風骨
“我會堅持我的立場和原則,即使我感到孤單,我的原則仍然和我在一起。”――卡巴星卡巴星去世後,這幾天外界對他的讚頌,聽得最多的不外乎形容他是一個堅守原則的偉人。
在詭譎多變的政壇,見風轉舵是許多人賴以生存的本能;相較之下,能堅守原則、站穩立場,在政壇裡愈顯得珍貴。卡巴星不但做到這一點,更難能可貴的是,他不是只有在面對敵對陣營時才堅守原則,對於盟黨,他只要認為有不對的地方,也不怕說出來得罪人。
近期他反對吉蘭丹落實伊斯蘭刑事法,就是一個鮮明的例子。當多數人對此課題噤若寒蟬或刻意模糊立場的時候,他的立場始終堅定不移,所以才會有那句名言――“若要實行伊斯蘭刑事法,除非跨過我的屍體。”
對於行動黨內部,卡巴星也從不擔心扮演黑臉的角色,不會因為礙於情面而有所保留。例如,據行動黨前秘書長郭金福透露,1990年代黨內有位領袖宣佈退黨,正當其他領袖認為不需對此開炮,卡巴星卻說:“你們可以保持沉默,但讓我對退黨者開炮,以便讓這些破壞黨的人知道,黨內還有卡巴星這位`壞人’,會無情攻擊他們……”
終其一生,卡巴星都把“敢怒敢言”貫徹到底。身為律師,他比誰都知道謹慎發言的重要,可是這不阻止他仗義執言、說出他認為應該說的話。雖然為此他吃了不少苦頭,包括因為批評霹靂州蘇丹而在不久前被判煽動罪名成立,但不管結果怎樣,他始終還是那個剽悍的日落洞之虎,甭想把他馴化。
除了吃官司之外,在他一生當中,他還經歷過不少“苦其心志、勞其筋骨”的磨難。
1987年茅草行動中,卡巴星在內安法令下被扣留18個月。釋放出來後,他繼續他的鬥爭,絲毫沒有噤聲或妥協的意思。2005年,一場車禍更進一步打擊了他,使他從此行動不便,但這也沒有令他就此退隱。所謂打不倒的精神,在他身上體現得淋漓盡致。
卡巴星的強人作風,雖然在生前被一些人視為頑固,但不管是政治或司法也好,不是本來就應該不怕受到檢視的嗎?說他頑固也好,錚錚鐵骨也罷,總之比起那些立場搖擺不定、見風轉舵的人,卡巴星更像是個定海神針。
在我國當前面臨的多事之秋,我們尤其需要像他這樣說一是一,說二是二的人物。不管你認不認同他生前的立場與主張,但不能否定的是,他向我們示範了何謂風骨。
威水史!
巴星是少數能把案件帶至英國樞密院的馬來西亞律師。
馬來西亞獨立以後,有段時期案件若在聯邦法院上訴失敗,之後仍可上訴到英國的樞密院(Privy Council)。卡巴星就是當時少數能把案件帶至英國樞密院的本地律師之一。
他上訴到英國樞密院的案件,包括1970年代,行動黨國會議員范俊登被控煽動罪名成立,遭到國會停職,卡巴星遂把此案上訴至樞密院,此案後來發回重審。
另外,本地法律系學生不會陌生的Teh Cheng Poh案件,也是由卡巴星上訴到樞密院,而讓死囚Teh Cheng Poh逃出鬼門關。
雖然樞密院這個上訴管道早已遭到馬來西亞終止,但是在四五十年前,打官司打到樞密院確是一件很不簡單的事。卡巴星的靈堂照,就選了一張年輕時在英國樞密院外所拍的照片,可想而知這項成就之於他的意義。
第二課:維護憲法、尊崇法治
“信奉上蒼;忠於君國;維護憲法;尊崇法治;培養德行。”
這是馬來西亞的國家原則,也是我國的建國理念。作為法律人,卡巴星終其一生都在體現何謂“維護憲法、尊崇法治”。他生前最後一次現身國會下議院,發言時就向議長進諫――“不要拿憲法來玩玩(Jangan main-main dengan perlembagaan)”。
關於卡巴星事蹟,近期我們比較熟悉的,是他反對落實伊斯蘭刑事法。他的立場如此堅定,是出於對憲法的維護,而非如一些激進人士所說的反伊斯蘭。
曾與卡巴星共事多年的律師林啟超在談到這位前輩時透露,卡巴星其實一直都有在鑽研伊斯蘭刑事法,所以他絕對不是在沒有研究基礎的情況下,為反對而反對的那種人;他之所以反對實行伊斯蘭刑事法,是因為他瞭解憲法,並且尊重憲法。
針對有人以宗教之名抹黑卡巴星,林啟超嗤之以鼻;他舉一個例子,來為卡巴星打抱不平。
這個案件是這樣的:1986年,原在霹靂州政府部門任職書記的哈麗瑪杜莎蒂雅,因為戴面紗(purdah)上班而遭開除,之後這位穆斯林婦女起訴公共服務局。因為被起訴的是政府,這個案件在當年相當受到矚目,結果接下這燙手山芋、為穆斯林婦女討公道的,是卡巴星這位非穆斯林律師。林啟超說:“由此可見,卡巴星是反伊斯蘭嗎?”
在林啟超的眼中,卡巴星是典型的法律人,他有句話林啟超銘記於心,大意是――“法律未必會帶來正義,但我們還是要遵從法律,否則這個社會就沒有制度可言。”
這也是為什麼,卡巴星不但是用法律為民討公道的優秀律師,他也進入國會,希望透過立法者的身份來實現社會的公平與正義。
第三課:為弱勢群體發聲
卡巴星去世後,許多前往弔唁的民眾,訴說著他們跟卡巴星的淵源。我們這才知道,原來卡巴星很多時候是默默地為弱勢群體義務打官司。
在這個律師樓拼業績、律師也講KPI的年代,再怎麼熱血的律師來到現實的面前,往往也會變得心有餘而力不足。可是,卡巴星不但本身會為弱勢群體仗義執言,他也允許他律師樓的其他律師,在上班時間去接義務法律援助的案件。目前是吉隆坡律師公會刑事小組主任的林啟超,就很感激曾有卡巴星這樣的前老闆,才讓他不至於像一些其他同學那樣,熱情與抱負快被現實所磨滅。
另外,卡巴星有一點叫人欽佩的是,他義務協助的對象,許多是涉及重案的嫌犯。在外界眼裡,也許會覺得這些嫌犯罪有應得、不值得幫助,可是站在法律的角度,法律的精神本來就假定一個人在被證明有罪之前,他都是清白的;因此卡巴星幫這些人打官司,其實是在履行法律賦予這些人的權利。
同是律師出身的國會議員張念群,就認為自己辦不到。她說:“看卡巴星對死囚的幫助,這其實是很不容易的。為什麼很多律師包括我後來不接刑事案?
是因為我們真的沒有這個勇氣去做。須知道,來求你當他辯護律師的人有可能是觸犯毒品罪、強姦或謀殺,你要放下自己的主觀判斷來幫助他們是很不容易的,你真的必須有很高標竿的專業精神。而卡巴星他做到了;他不是沒有正義感,更不是為了錢,而是我覺得他看到的正義是比我們看到的正義還要大。”
簡單來說,卡巴星就是典型的法律人;塔辛仰法治精神,也因此而比一般人更講求法律、更尊重法律。
星洲日報/新教育‧文:梁慧穎‧201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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