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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July 1, 2015

立國三大根基:多元社會、世俗主義、聯邦制

陳友信‧立國三大根基:多元社會、世俗主義、聯邦制


馬來西亞既非始於1957年獨立之時,也非1946年巫統成立之時,更不是1404年馬六甲王朝創立之時。我們不只是擁有三大族群而已。雖然這些歷史是我國建國不可或缺的重要部份,但並不是馬來西亞的全部;我們遠遠較此精彩。馬來西亞是在1963年9月16日,由馬來亞、新加坡、沙巴、砂拉越在內的4個前英殖民地共同組成。我們原是四邦之國。新加坡在1965年退出後,我們僅存為三邦之國。
大多數國人或已忘記,馬來西亞是一個因應本土多元社會的世俗聯邦方案。世俗主義、聯邦制和多元社會為我國三大立國根基。一旦遭到破壞,等同摧毀國本。不幸的是,自1969年以後的46年,馬來西亞屢次被重構為單一族群的神權國家,架構上甚至比單一制國家更為中央集權。是時候讓我們為多元社會、世俗主義與聯邦主義平反。
在國家幹訓局、土著權威組織和穆斯林連線妖魔化少數族群之前,多元社會在中小學歷史課本裡的正當性早已被逐步撤銷弱化。在西馬,英殖民被怪罪當年引進華裔和印裔客工時,卻未強行同化他們。實情卻是,早在英國接管海峽殖民之前,馬來貴族已引入華人、印度人,甚至爪哇人等外來客工開發經濟。首先引入華人前來霹靂、雪蘭莪和森美蘭的是馬來封建貴族,而非英殖民者。在我們消除族群和宗教歧視之前,必須修正對多元社會起源的看法。
至於世俗主義,這項慘遭妖魔化的概念,被不少人詮釋為“反宗教”或“向少數宗教屈服”,卻完全是對歷史的誤讀。
經過天主教和基督新教的30年戰爭后,800萬人犧牲。始於1648年的世俗主義,是為了讓統治者自行決定國家的信仰,同時也讓人民免受宗教迫害,使得基督徒不再因信仰差異而自相殘殺。換言之,世俗主義是為了保護宗教,而不是鎮壓宗教。它旨在保護佔大多數的基督教群體,而非像猶太人或穆斯林等少數社群。
實際上,作為世上最龐大的穆斯林國家,印尼是嚴格遵守建國五大原則。在印尼,不只有阿拉字眼的聖經,也可在華人廟宇找到印尼文解說。他們的國語是可以讓所有宗教信徒公平使用。
為了維護馬來西亞的世俗主義,我們無法僅只寄望隨時可能被國會修改或被法庭錯誤詮釋的聯邦憲法。我們必須重申世俗主義對宗教和多數群體的友善包容態度,若只從保護少數的角度來維護世俗主義,唯恐事倍功半。當然,我們也必須盡全力維護聯邦制。那些認為單元、一體化將能適合所有人的想法,不只無法引領我們走向團結,反之只能衍生怨懟和分化。中央集權否決各州與地方政府推行實驗性政改、相互競爭的權利,這將打擊國家的經濟競爭力。
誠如艾克頓勳爵所言“權力使人腐化,絕對的權力使人絕對的腐化”。為了防止貪污,我們不但得在行政、司法與立法之間相互監督制衡,在聯邦、州與地方政府間也須如此。為了建設更強大的馬來西亞,我們必須走向地方分權。無論是沙巴、砂拉越或柔佛,我們必須正視各州際及地方對中央政府的不滿情緒。一段結合只能透過互相溝通、理解與愛來維繫,而不是強力脅迫和壓制分歧。
與其挑撥族群和宗教情緒,良好施政、廉政、政策執行力才是鞏固多元社會、世俗主義與聯邦制的不二法門。
唯有鞏固這三項立國基礎,才能解決馬來人和穆斯林的焦慮。他們雖然未從新經濟政策或土著至上主義獲益,卻憂心一旦新經濟政策被終止,他們的處境將更為艱困。
當我們為多元社會、世俗主義與聯邦主義辯護時,必須透過跨族群與宗教的角度去關注馬來裔大學畢業生的高失業率、母語教育受限的現實、印裔社群遭受的警察暴力、沙砂兩州祖傳習俗地的喪失、東馬原住民的邊緣化、砂拉越水壩破壞環境生態、非法移民危及沙巴安全……,這些課題理應受到全民關注,而非由個別族群單獨面對。
在國家遭遇政經挑戰之際,唯有對國家過去和未來達致正確的全民共識,才能突破困境,成功轉型發展。(星洲日報/言路‧作者:陳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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