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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November 3, 2013

“同妻”的心聲

中國‧同妻的無愛婚姻

(中國)58歲的蕭霜(化名)決定離婚,聽到兒子責怪她狠心讓這個家庭支離破碎,她心如刀割。
10多年前發現丈夫是同性戀者時,蕭霜就有了離婚的念頭,但家的親情和對孩子的愛讓她難以割捨。“丈夫20多年來沒有吻過我,睡覺從來是背對著我。我怎麼難過,他都沒反應。他從來沒有甜言蜜語,卻在我高興時冷言冷語,掃我的興。儘管如此,我無法告訴孩子,他的父親是同性戀者。”
中國有多少女人像蕭霜一樣嫁給了同性戀者成為“同妻”,這個數字無法準確統計。但知名愛滋病防控專家、同性戀社區研究者張北川教授最近的調查顯示,中國80%的男同性戀者已經或將會與女性結婚。
另外,按照同性戀者在人群中的比例,張北川估計中國15至65歲性活躍的男同性戀者約有2000萬。照此算法,在中國有1600萬女性已經或將要成為“同妻”。
28歲的小米(化名)在北京的一家外企上班,在一次面試中認識了現在的丈夫。34歲的丈夫不會甜言蜜語,小米一直覺得是因為丈夫成熟穩重、事業心強,直到她在丈夫的郵箱中,看到他寫給其他男人的情書。
那晚,小米希望丈夫會否認這一切,但他承認了自己是同性戀者。
丈夫向她保證會改,不再與同性戀者交往。小米相信了。她說:“每個‘同妻’都會抱有一絲希望,覺得自己的丈夫與其他男同性戀者不同,覺得丈夫能改過來。”
但她的婚姻從此發生了變化。每當丈夫晚歸,小米就會起疑心。小米發現丈夫不僅不再讓她管理家中財物,還悄悄把一些財產過戶給老家的親戚。
一個月後,小米的疑慮得到了證實。在丈夫的手機短信中,小米發現,丈夫仍然頻繁與其他男同性戀者見面。
小米終於決定離婚,她撕毀了家裡的結婚照,讓丈夫搬了出去。“這是婚姻最差的結局。一段正常婚姻結束時,至少雙方曾經愛過,而我的婚姻只是謊言”,小米說。
但28歲的“同妻”舒雲(化名)並不認為離婚是解決問題的唯一方式。“世界是複雜的,每一個妻子都有自己的顧慮”,她說。
舒雲表示,有的“同妻”很愛自己的丈夫,有的沒有收入,需要靠丈夫生活,有的擔心離婚會傷害孩子。
舒雲不願跟丈夫離婚,她覺得那會使對方的父母傷心,因為他們對她很好。舒雲說:“他們認為我是讓他們的兒子變成異性戀的最後希望,我不相信,可我也不想讓他們的希望破滅。”
小米覺得自己屬於不幸中的萬幸,因為她還年輕,沒有孩子,結婚才9個月就發現了丈夫的秘密,與一些多年後才發現真相的妻子相比,她陷得不深,但離婚依然不容易。
根據中國《婚姻法》,配偶與他人同居導致離婚時,無過錯一方可以向有過錯的一方要求賠償。但在實際判決中,很多時候法院沒有支持“同妻”,因為“和他人同居”中的“他人”只包括異性。
復旦大學法學教授廖佩娟認為,婚內同性戀行為違反了中國《婚姻法》規定的一夫一妻制原則,侵害了婚姻家庭的穩定性,應當適用《婚姻法》規定的“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准許夫妻離婚。
在小米看來,道理很簡單:“好好一個姑娘,不明不白陷入一場荒唐的婚姻,難道不應該得到賠償嗎?”
陷入痛苦的不僅僅是“同妻”,她們的同性戀丈夫也很無奈。
結婚20多年來,張明(化名)一直是人們眼中的模範丈夫。他承擔家務,悉心照料女兒,常常與妻子攜手散步,還會悄悄地給妻子買她捨不得買的衣服。
實際上,張明是一位同性戀者。年近50的他曾去過一個“同志”文化中心,當他看到那裡的許多同性愛侶瀟灑、坦然地相處時,張明說,“那才是我想要的生活”。
並不是所有的男同性戀者都像張明那樣善待他們的妻子。張北川表示,一些男同性戀者因為不能做真實的自己,承受的壓力無處訴說,就把妻子當成情緒發泄的對象。“同妻”們常在QQ群和網絡社區中,訴說著自己遭受的家庭暴力。
此外,由於她們的丈夫屬於感染愛滋病風險很高的人群之一,“同妻”們感染愛滋病的風險也較常人高出很多。
現在,越來越多的“同妻”通過網絡相識,她們籌建“同妻”聯合會,希望通過讓社會瞭解“同妻”群體,實現“‘同妻’到我為止”。(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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