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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October 5, 2013

大马国会通过法律的程序




大马国会通过法律的程序如下:

■ 一读:

部长将在国会读出法案的标题,此阶段并无涉及法案内容,任何辩论在此阶段都只是流于形式。

■ 二读:
国会议员将有机会在国会首次针对法案辩论,然后进入投票环节。
【委员会】
一般来说重要的法案将会交由『公共条例草案委员会』(public bill committee)以便咨询专家以及利益相关者的意见修订法案。一小部分的法案则会由下议院化成的委员会(committee of the whole house) 来修订法案。后者属于快车道(fast track)以便快速通过法案。

■ 三读:
简短的针对法案修订进行辩论,然后进入投票环节。

╔═════════════════════════════════════╗
║三读通过后,法案将交由上议院通过和元首御批成为法律。║
╚═════════════════════════════════════╝

以上最重要的程序非二读莫属!!!

国会是于9月30号(星期一)把防罪案二读排进国会安排(aturan mesyuarat),二读的程序是于10月1号(星期二)中午开始。而当时总共是有十一条法案等待进行二读,其中四条属于国安部,其中一条是防罪法。

当时的副议长就表明二读的辩论环节将不会有时间限制(议长有权决定辩论时间)。直到10月2号(星期三)5pm 还有十位国会议员等待辩论法案。当时的议长声称所有的议员辩论内容大同小异而中断辩论环节直接进入投票环节。

以当时等待辩论的议员人数以及时间,民联议员绝对没有料到国阵会中断辩论进入二读投票环节。在通过如此重要的法案下,国阵在委员会阶段毅然跳过『公共条例草案委员会』直接以下议院化成的委员会快速通过法案。

民联在委员会阶段提出了超过十项法案修订动议,但是都被国阵一一驳回。当天民联与国阵奋战至午夜,由于国会不能开会超过午夜12点,议长接受国阵的动议“停止时间”三读通过把防罪案通过。

一般来说“停止时间”的动议适用于国会休会前的最后一天,必须赶在国会休会前通过法案。而国阵在第二天还有国会会议下的情况下“停止时间”很显然是早有预谋,选择在大部分民联领袖出国公干的时候通过法案。

国会于10月3号(星期四)宣布休会时也展延了十二项二读以及三读的修正法案直到下季国会复会。在这八天的会议内,国会通过了四项法案(包括防罪案),展延了十二项原定这次会议进行的法案,实属罕见。假如不是民联在国会各个环节奋战,肯定有更多的法案草草通过。

出席国会是每一位国会议员的职责,我写出这篇文,并不是想要替缺席的议员找借口,而是让更多人了解到国会通过法律的程序以及当时国会通过《防罪案》的实际情况。以上所提到的情况都可以在国会议事录(hansard)找得到,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到国会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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